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《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》(西交研〔2023〕131号)精神,按照《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保证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推免生”)接收工作公平公正、及时高效的进行, 结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(以下简称“信通学院”)的实际情况,成立“信通学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组”,负责本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为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,经工作组研究,特制定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:
一、 组织管理
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成立由信通学院主要党政领导组成的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。
二、 招收条件
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,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,通过复试考核,可被招收为信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。
1、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学科;
2、所在专业为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+以上学科,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5%。
三、招收流程
1.预报名
按照学院公布的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,于9月13日1:00—17日23:00期间,登录http://yzbm.xjtu.edu.cn完成预报名,我院将对2024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(拟录取/预录取),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。
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(含前期已参加过夏令营的学生),均须参加预报名。
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的学生,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,待国家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正式开通后,仍须进行正式报名,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。
2.正式报名
(1)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,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/;
(2)9月26日开始,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,上传本人照片,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;
(3)9月29日0:00开始,通过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”进行申请、填写志愿信息、上传相关材料;
(4)上传材料
上传本人照片、在校历年成绩单、英语等级证书(扫描件或照片)、获奖证书、发表论文、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。
(5)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,一经提交,将无法更改。
(6)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,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:复试通知—推免生确认接受—发送拟录取通知—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。
四、复试
1.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(拟录取/预录取)的学生,可免复试考核,预报名时的复试成绩可作为录取时的复试成绩。
2.其他推免生,正式接收期间,亦可申报我院,资格审核通过后,参加复试,复试安排另行通知。
五、 拟录取
1.我院将于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”正式开通当日12:00开始接收工作,我院将对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(含参加2023年夏令营营员)优先录取,请该部分推免生于接收工作开始4小时内完成报名、录取,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,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。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、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。
推免生接收工作于10月20前完成。
2.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,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,按预接收(拟录取/预录取)、其他推免生的顺序,分批次录取,额满为止。
六、 录取
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,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,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,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4年免试攻读学位研究生。
七、 奖助政策
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社会奖助金和“三助一辅”岗位津贴等。
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社会奖助金。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。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,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。
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(http://gs.xjtu.edu.cn)相关文件。
八、 其他事项
1.在推荐录取过程中,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、违反招生规定、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、违法违纪等情况的,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,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荐资格和录取资格,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,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,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2.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4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。
3.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,参见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》(西交研〔2017〕93号)文件。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(包括“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”项目、协同培养育人项目)培养,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,同时在苏州、青岛、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、专业实践基地,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(部、中心)咨询。
4.专项计划(强基计划、国优计划、工程硕博士专项、医学“5+3”一体化、支教团等)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,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5.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,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,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。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,取消录取资格。
6.学校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规定,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,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,体检合格准予入学。
7.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九、 联系方式
联系人:周老师
电话:029-88968772
邮箱:0122020129@xjtu.edu.cn
电子与信息学部
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
2023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