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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最近发现一些单位在装修工程报销中遇到问题,未能按照学校程序进行申报,财务处不予报销,为了让各单位了解学校政策,现将学校相关通知转发下去,请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安排本单位装修工程。
院办
2016.12.13
上一条:关于公布2016年腾空(退)房申购第三榜(选房榜)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办理2017年校园停车证及车辆出入的通知